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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痛点
2021-09-18 15:09:24点击:2213次


贷前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时,面对的客户往往属于资质较差、金融需求分散、处于发展初阶段的小微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获客成本高、尽调投入多,难以识别优质客户资源。此外,银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必须基于真实贸易数据,牢牢把握主体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交易项风险等。而出于隐私保护的需求,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大型供应商和经销商等组织对自身数据的对外输出、内部核心系统向外对接等,又持非常谨慎的态度。这便导致供应链业务办理过程中,各类信息分散保存在各个环节、各个主体之中,而信息的高度不对称阻碍了银行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的有效开展

 

 贷中以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为例,根据规定,核心企业是直接与一级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但核心企业并没有参与一级供应商和二级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签订。此外,纸质票据流通性差且不可拆分,因此,核心企业信用只能传递至一级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无法通过核心企业授权实现融资。由此可见,传统供应链金融监管模式下,核心企业无法为整个供应商体系进行信用增级,供应商也难以借助核心企业的高评级、高信用实现低成本的快速融资。再加上纸质票据易造假,银行难以准确把握其在各级供应商之间拆分流转的状态,进一步加大了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的开展难度。

 

贷后阶段银行等资金方为及时发现和防范信贷风险,需要实行严格的贷后检查制度。贷款发放后,相关信贷员必须及时对其负责的客户进行贷后跟踪检查,密切关注贷款的资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贷款资金损失。而这样会造成高额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大量不确定性。此外,由于供应链金融监管横跨多级供应商或经销商,人为操作还款容易滋生资金挪用现象,给银行还款资金落实检查工作带来巨大阻碍。而且,由于清结算无法自动完成,当涉及多级供应商或经销商清结算工作时,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由此可见,单凭传统供应链金融监管模式中的合同约束,融资企业的资金使用和还款情况均不可控。

 

综上所述,由于传统模式无法解决供应链金融监管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业务痛点,造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时不愿贷。随着当前供应链金监管入数字化阶段,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使业务服务更加全面,实现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模式真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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