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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环境下我国的供应链金融与数字经济政策脉络
2023-07-10 10:44:44点击:364次

1.1、 金融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政策共识和大势所趋  202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强调,未来几年,要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要坚持“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原则,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任务和目标,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1.2、国家从“金融服务实体”的指导思想出发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  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不仅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更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将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创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2022年10月,高层指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这是新时代对我们发出的最新号召和指引。  

1.3、“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催生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  2017年5月,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发布《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提出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要“动员国有大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在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商业银行要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鼓励企业依托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权等渠道进行融资,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4月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发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在推动复工复产、稳定全球供应链、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利用科技赋能金融发展势在必行。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应用金融科技和数字技术赋能,可以通过货币政策调整利率,引导信贷资金直接、精准传递给微观市场主体,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同时,促进实体行业发展。  2022年9月,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支持探索应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链上应收账款签发、确权、转让、质押等信息的记录和验证。鼓励用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服务平台,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产品,拓宽应收账款业务范围,提升融资效率。  为了顺应政策要求、响应中小微企业需求、发挥国有大型核心企业作用、利用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各金融科技公司围绕核心企业开发运行的“信、单、链、证、票、牒”应收账款债权融资平台应运而生。 

 1.4、智慧供应链创新应用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服务绿色发展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  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统计分类(2021)》,其中对数字经济作了明确的定义: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的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2021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发挥金融科技对绿色金融推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科技应用,对工业企业、项目进行绿色数字画像和自动化评估,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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