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研究与实践看,影响供应链监管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于信息和技术,而信息和技术又影响到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的其他方面,特别是在服务主体的演进上。
本文将从国外供应链监管的服务主体角度,简要介绍主要的三类模式:金融主导型、产融结合型以及信息协同型,并通过这三类模式比较,讨论对国内现阶段开展供应链监管的借鉴意义。
金融主导型
金融主导型即金融机构通过掌控产业链上下游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等,来主导提供融资服务。
金融主导型在供应链监管发展的早期就登上历史舞台,并至今仍在广泛的领域发挥作用。金融主导型的典型案例如:
案例:德意志银行
德意志银行从作为买方的核心企业出发,为供应商提供灵活的金融服务,包括:装船前后的融资、应付账款确认、分销商融资以及应收账款融资等。
在不同的贸易场景中,基于买方良好的信用,德意志银行能够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融资机会;对于信用良好的分销商,该银行则帮助它们从制造商那里采购货品。此外,该银行还能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使后者获得额外的流动资金,缓冲未付款产生的风险。
产融结合型
产融结合型即产业资本渗入或掌控供应链监管,常见的有核心企业主导、物流企业主导两种。产融结合型伴随着精细化的生产与物流管理和规模化的企业集团运作发展起来。
在这类供应链监管模式中,核心企业或大型物流企业借由在产业链中所处的优势地位,整体把控上下游的价格、订单、货物等关键信息,并结合自身或金融机构的资本优势开展供应链监管业务。产融结合型的典型案例如:
案例——通用电气公司的GE Capital(GEC)
通用电气(GE)通过不断的整合将把散布在各业务板块中的金融业务集中到一起形成了GEC。
GEC业务范围广泛,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是GEC供应链监管崛起的关键因素。GEC与航空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协议,由GEC直接向飞机制造商下订单、付款采购飞机。飞机交付航空公司后,航空公司按期支付本金以及相应利息给GEC。GEC利用通用电气在飞机制造产业链的优势地位,在促进通用电气和飞机厂商销售的同时,也使租赁方能更早地获取飞机并减轻了资金压力。
信息协同型
随着信息技术在金融、产业、物流等领域愈发深入的应用,供应链监管的第三种模式,即信息协同型开始浮出水面。在这种模式中,第三方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监管解决方案,成为联系各方的重要服务纽带。信息协同型的典型案例如:
案例—— PrimeRevenue(PR)
PrimeRevenue是一家美国供应链监管项目服务商,其云平台为供应链中的买方、供应商提供有针对性的、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PR和企业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供应商SAP Ariba创建了一个闭环系统,通过结合各方关系、转账以及财务数据,链接采购与融资,并为买方与供应商提供现金流的优化方案、促进交易双方的合作关系。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兑换发票与账款,供应商拥有自助工具将获得核准后的应收账款兑换成现金流。
内容来源:艾微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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